阶段崩落采矿法的适用条件分析
(1)矿体应具有一定的规模,有足够的水平尺寸,保证初始崩落和维持正常崩落所必须的拉底面积。矿体应具有一定的开采高度,所以急倾斜厚大矿体是理想条件,极厚的倾斜矿体采用布置下盘漏斗的措施也可以使用。矿体轮廓应规整。
(2)矿石的可崩性是能否采用阶段自然崩落法的关键条件。要求矿石容易崩落,且大部分能破碎成小到中等块度,覆盖岩能崩落成大块。一般要求矿石的节理、石油焦烘干机裂隙发育或中等发育,矿石的强度低。但是矿石过于松软、破碎、底柱中的放矿巷道因地压过大,经常发生坍塌,维护费用过高,选用阶段自然崩落法是否合理,应视其经济合理性而定。
(3)要求矿石比较均质,这包括两方面的含义:一是要求矿石的物理力学性质比较一致,如果矿体软、硬层交替,易于出现崩落不完全或大块产出率高;另一是指品位分布较均匀,含夹石较少,因为使用本法不能选别回采。
(4)矿石无粘结性和自燃性。
(5)地表允许崩落。
优点: 1)成本低。2)生产能力大,劳动生产率高。3)陶粒砂窑如果放矿控制好,矿石损失贫化小。
缺点:1)初期基建投资大,建设周期长。2)灵活性小,一旦使用不成功,要改其他采矿方法很困难。3)产量调节比较困难,增加产量需要较长的生产准备时间。4)生产管理要求严格。